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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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是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发布施行的条例。

2016年8月1日,民政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国际”、“世界”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以上字样。

中文名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修改时间 2016年2月6日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原始名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施行时间 1998-10-25
精选上位词 法律
精选别名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理
颁布时间 1998年9月25日
上位词
  • 条例
  • 社会
  • 社会团体
  • 相关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