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tra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经1997年9月13日重庆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3月26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3次修正,2014年3月26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4〕第2号公布。该《条例》分、总则、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生殖保健服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胎儿性别选择限制、法律责任、附则9章72条,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6年3月31日经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中文名 |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
原始名称 |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施行时间 | 2005-11-01 |
精选上位词 | 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