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卫生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11年3月2日由卫生部以卫监督发〔2011〕17号印发。该《办法》共17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